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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前送件:雲林縣115年度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實施計畫指定分項計畫經費結報

  • 資料來源:學諮中心

9/30前待送件學校:越港國小、崙豐國小


7/17 修正「經費收支結報表」格式


主旨:有關補助貴校辦理本縣115年度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實施計畫指定分項計畫經費結報送件期限及補充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經費依「雲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採原始憑證留校就地審計方式辦理,並請依規定妥善保管憑證。

二、本案經費結報作業,採兩階段式辦理:

 (一) 越港國小等9校:

  1. 請於115年9月15日(星期二)前至本府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第[2464]號填報本案經費執行結餘情形,網址 https://neform.ylc.edu.tw/

  2. 經費結報資料請於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前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郵寄者請提前3個工作天寄出。

 (二) 土庫國中、土庫國小:

  1. 請於115年11月13日(星期五)前至本府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第[2464]號填報本案經費執行結餘情形,網址 https://neform.ylc.edu.tw/

  2. 經費結報資料請於115年11月30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郵寄者請提前3個工作天寄出。

三、結報應繳交資料:

 (一) 經費支出明細1份。

 (二) 雲林縣政府補助(委辦)經費收支結報表1份。

 (三) 辦理經費若有結餘款,請依規定辦理繳回併附基金專戶繳款書影本1份,繳回資訊如下:

  1、收入機關名稱:教育處

  2、預算科目名稱:公庫存款戶-基金-教育基金-教育處

  3、其他應行說明事項:

   (1) 支出收回:115年度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實施計畫經費

   (2) 付款年度:115年

   (3) 傳票號碼:A00515  ←越港國小等9校

   (3) 傳票號碼:A01116  ←土庫國中、土庫國小

 (四) 簡要辦理研習成果報告紙本1份及其PDF格式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63005@ylc.edu.tw。(非承辦研習計畫者,本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