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單位:越港國小、崙豐國小、南陽國小、信義國小、二崙國中、東勢國小、古坑華德福實驗高中、文昌國小、臺西國小
一、依據本府115年3月31日府教輔一字第1152418537號函續辦(諒達)。
二、旨案經費業於115年4月27日移請臺銀公庫出帳,請貴校確實依核定之項目及預算額度憑辦,專款專用,並依據相關法規辦理。
三、本案經費依「雲林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採原始憑證留校就地審計方式辦理,並請依規定妥善保管憑證。
四、本案經費結報作業,採兩階段式辦理:
(一) 請於115年9月15日(星期二)前至本府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第[2464]號填報本案經費執行結餘情形,網址 https://neform.ylc.edu.tw/
(二) 經費結報資料請於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前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郵寄者請提前3個工作天寄出。
五、結報應繳交資料:
(一) 經費支出明細1份。
(二) 雲林縣政府補助(委辦)經費收支結報表1份。
(三) 辦理經費若有結餘款,請依規定辦理繳回併附基金專戶繳款書影本1份,繳回資訊如下:
1、收入機關名稱:教育處
2、預算科目名稱:公庫存款戶-基金-教育基金-教育處
3、其他應行說明事項:
(1) 支出收回:115年度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實施計畫經費
(2) 付款年度:115年
(3) 傳票號碼:A00515
(四) 簡要辦理研習成果報告紙本1份及其PDF格式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63005@ylc.edu.tw。(非承辦研習計畫者,本項免附)